1、便攜式爆炸物探測器,用于機場、碼頭、邊境口岸、火車站、長途汽車
站、地鐵站、高危設施、高規格活動場所以及人群聚集場所的爆炸物檢查,或作為爆炸物物證檢查工具。
2、爆炸物探測器為便攜式式結構,設計使用壽命10年。
3、提供設備常用配件、耗材清單及報價(不計入總價),并保證10年的備件及耗材供應。
4.設備廠家應提供授權維修技術培訓和現場操作培訓,并提供培訓內容和計劃。
5.設備應提供1年的質保期。
*6.產品資質要求:
1)公安部的相關檢測報告
2)國家級電磁兼容性檢驗報告
3)環保部門出具的放射性豁免函
4)環保部門出具的輻射水平檢測報告
5)CE認證
*7.產品業績要求:近兩年在中國境內銷售超過150臺,并要求提供相關合同復印件(無相關合同復印件則認為業績無效)。
*8.設備廠家應具有ISO質量管理證書。
*9.設備廠家應在上海本地設有售后維護站,4小時內能響應到達現場維護。
1.2設備清單
1.3主要規格和功能